2025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和辅导员11人公告(编制)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21 18:02:02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毗邻圭峰山国家4A级风景区,环境幽雅,风景宜人。多年来,学院以中医药文化为载体,充分整合生态资源优势、侨乡文化优势、道地药材优势,形成了“互联网+”中医药文化办学特色。

校园总体规划用地946亩,学院拥有32个校内实训中心,已建成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院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紧贴行业发展,准确定位,突出“中医产业”和“南药产业”发展优势,构建了涵盖健康产业链的专业结构完整体系,现设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南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食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专业,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国控专业;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现代家政与服务管理等3个专业群获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022年被广东省教育厅确立为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单位。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以下称“招聘单位”)招聘教师10名、辅导员1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等,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6: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按1:1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作为邮件附件,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2025年公开招聘”(例如:王x-临床医学教师-2025年公开招聘),发送至电子邮箱:jmzyyzzrsb@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留意电子邮件收发情况。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考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考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报名期间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反馈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留意邮件回复通知。如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提交报名资料缺漏需要补充的,招聘单位会另外再通过电话提醒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或应聘人员不及时查看邮件导致不能按时报名失去应聘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最迟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资格初审结果复核或补全资料。逾期不提出复核或不补全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期间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jmcmc.edu.cn/,下同。)公布。

资格初审只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结果。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具体事项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笔试,按照考场安排对号入座。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高等教育学相关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方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按照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结合招聘岗位所设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附件2)。

(2)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将不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完成后,由招聘单位出具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被取消考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当天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应聘人员心理素质、职业适配性及抗压能力,测试结果将作为后续考察工作参考。

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应在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如实填写既往病史的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如应聘人员发现隐瞒既往病史,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将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三、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0750-3508936、350895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同上)致电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咨询:0750-3873877。

(三)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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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报考指南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