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5人)

来源:成都市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2025-08-05 13:34:35

成都市第一幼儿园始建于1979年,是锦江区教育局下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幼儿园以优质的教育环境与教育资源,努力追求“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办学目标,以“用爱帮助孩子寻找生命的支点”为办园宗旨,服务于家长,回馈于社会。先后荣获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实施教学基地、国家教育部国培计划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全国特色足球幼儿园、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成都市示范性幼儿园、成都市一级园等荣誉称号。

自2017年9月形成成都市一幼幼教集团,现已拥有“一园五区”的发展格局,其中,总园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70号、东升园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东升街路22号、卓锦园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枫树街与牡丹街交叉口西、逸景园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锦丰二路37号南100米、海棠园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榆钱街276号。

根据成都市第一幼儿园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背景与应聘岗位相符;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12时至2025年8月7日17时,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进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包括:《成都市第一幼儿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料发至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应聘资料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872410299@qq.com。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例如:幼儿园教师+张三+大学本科+XX师范大学)。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短信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还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定岗

根据学校5个园区岗位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030572498

监督电话:028-86658152

附件1:成都市第一幼儿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成都市第一幼儿园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成都市第一幼儿园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