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选调80人公告

来源: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5-09-18 09:01:58
  2025年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在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内设派驻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工作组,协同乡镇(街道)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选调计划
  从衡南县各乡镇(街道)“三中心一大队”选调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驻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工作组工作人员,共计80名。按照拟选调人员编制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报名,不跨乡镇(街道)调剂。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所在乡镇(街道)“三中心一大队”在编在岗且服务期已满的工作人员;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以本人档案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含),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工人身份不超过45周岁,干部身份不超过50周岁),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工作地点:所在乡镇(街道)。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engnan.gov.cn/)、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网站(www.hengnan.gov.cn/zrzyj/)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4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编制所在的乡镇(街道)。
  3.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④近三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⑤《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三)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推荐
  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资料审查后,按不多于推荐数(具体见《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分配表》(附件2))向选调工作专班推荐,并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利民,联系电话:13875673936)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随时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组织考察
  考察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心理素质、毛发检测报告以及人事档案等。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报名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程序进行递补推荐。毛发检测工作由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推荐人员需本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参加视同为放弃。
  (五)结果公示与调动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察评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工作专班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六、其他
  监督电话:衡南县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18073428625
  咨询电话:衡南县自然资源局人事股0734-8551237
  本公告由衡南县公开选调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工作组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1.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衡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分配表
  衡南县公开选调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乡镇(街道)
  自然资源工作组人员工作专班
  2025年9月17日